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(简称:中国职协)美容美发专业委员会专家,是美容业(含美容、美体、美发、形象设计、美甲等大类)教育培训领域内具有高尚品德和高超技艺的技能带头人或业务骨干。其职责是,根据专业委员会工作需要和安排,开展业内职业培训教材开发、师资培训、业务咨询、科研成果评审及技能竞赛的裁判等工作。
一、专家应具备的基础条件
1.热爱美容美发职业教育培训事业,治学严谨,技艺精湛,诚信守法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2.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职业资格,近五年来本人或本人指导的学生有在全国性行业、省级技能大赛中获奖经历;
3.从事美容美发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满五年,年龄不超过60岁;
4.有为美容美发行业职业培训事业,为专业委员会工作服务的愿望和热情,身体健康,秉公办事
5. 富有协作精神和创新意识。
二、专家的权利和义务
1.有参加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和义务,并认真完成专业委员会委托的各项任务;
2.享受充分的学术民主,对业务领域内的活动有建议权;
3.经专业委员会主任书面批准或授权,可代表专业委员会或专业工作组,组织有关专业的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;
4.有退出专家队伍的权利和自由。
三、专家的产生和聘任程序
根据专家条件,由所在单位推荐,或本人自荐,填写专家申请表,经中国职协美容美发专业委员会审核通过,报专业委员会主任批准并颁发证书,即成为正式专家。专家一届聘期三年,聘期结束后,如本人提出申请,经专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以连续聘任。
四、专家的退出
在聘期内,因身体原因或其他原因,无法履行专家义务时,由本人向专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,由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备案即可。
五、专家的活动组织形式
1. 专业委员会专家队伍按工作组的形式组织开展活动。
2. 专家采取论坛、研讨、交流、相关课题研究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。
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中国职协美容美发专业委员会。
中职协美容美发专业委员会